習近平總書記指出,“公款姓公,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;公權為民,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”。廣大黨員干部要牢記手中的權力來自人民,正確處理好公與私、權與責的關系,持公秉正、公私分明,確保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幸福。
“志忍私,然后能公;行忍性情,然后能修。”黨員干部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“公器”,不是個人私產。周恩來定下《十條家規》嚴格要求親屬;孔繁森“把自己一顆火熱的心獻給了黨的事業,獻給了西藏高原”;楊善洲篤定“我手中是有權,但它是黨和人民的,它只能老老實實用來辦公事,不能用來辦私事”……從石庫門到天安門,從興業路到復興路,無數共產黨人用行動堅守著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”的根本宗旨。但在現實中,還有部分黨員干部公私不分,將手中權力用于個人斂財,以權謀私、貪污腐敗,耀武揚威、趾高氣揚,傷害了群眾感情,破壞了干群關系。凡此種種,都是未能正確處理公與私、權與責的關系的結果,導致一再越界越軌。
“以公滅私,民其允懷。”作為人民公仆,廣大黨員干部須牢固樹立正確權力觀,解決好權力從哪來、為誰服務的問題,常用“公與私”這把尺子丈量言行舉止,善用“放大鏡”檢視自身,從點滴小事做起、從細微之處嚴起,始終做到一心為公、一心為民。須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,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,搞清楚為誰創造業績、創造什么樣的業績、怎樣創造業績,真正把權力用在為群眾服務上,把政績刻印在老百姓心底,以“功成不必在我”的胸襟、“咬定青山不放松”的定力,努力創造經得起實踐、人民、歷史檢驗的實績。須時刻保持如履薄冰、如臨深淵的用權態度,警惕“人情往來”中的陷阱、“小恩小惠”里的圍獵,不為親情破規矩,不因人情越底線,始終做到大公無私、公私分明、先公后私、公而忘私。
權力與責任猶如硬幣之兩面,相互聯系不可分割,沒有無權力的責任,也沒有無責任的權力。廣大黨員干部須深刻把握權責對等原則,在思想上固本培元,在政治上糾偏正向,在行動上擔當作為,把擔當盡責貫穿權力行使全過程。始終站在老百姓這一面,始終把人民群眾擁不擁護、贊不贊成、高不高興、答不答應作為檢驗工作成敗的標尺,用心用情用力解決好群眾關心的就業、教育、醫療、住房、養老等民生問題。積極履行黨章中“吃苦在前,享受在后,克己奉公,多做貢獻”的黨員義務,勤勤懇懇為人民服務,真真切切為百姓著想,在新的趕考路上交出無愧于歷史和人民的優異答卷。
(連云港市委組織部 葛云路 灌南縣孟興莊鎮 朱家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