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孫子兵法》有言:“謀定而后動。”意指周密謀劃后再行動。所謂“謀定”,并非瞻前顧后、遲疑不決,實為洞察全局、周密準備。改革發展大業千頭萬緒,尤需深謀遠慮、穩扎穩打。唯有保持定力、堅守耐心,不急于一時、不爭于一夕,謀長遠之勢、行長久之策,方可事半功倍、行穩致遠。
然而,面對國內外復雜形勢和改革發展重任,一些干部卻表現出急于求成、盲目冒進的傾向:有的熱衷于“立竿見影”,重顯績輕潛績;有的沉溺于“速戰速決”,重速度輕效益;有的醉心于“遍地開花”,重數量輕質量……這些現象背后,正是戰略定力的缺失和系統思維的不足。實踐證明,若無視現實情況,一味盲目推進,必會產生“疏漏”,結果往往適得其反。因此,越是風高浪急,越要沉著冷靜;越是形勢復雜,越要謀定后動。
察而后能謀,謀而后能動。“定謀”的前提,在于深入調研、精準研判。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,更沒有決策權。必須放下架子、撲下身子,以腳底沾泥、耳貼大地的態度,深入到群眾中聽真話、察實情、找問題。要善于“解剖麻雀”,通過典型樣本分析,由點及面、由表及里,深挖根源癥結、理順思路舉措,把問題的本質規律把握準,把工作的難點堵點琢磨透,從而抓準“牛鼻子”,為科學決策、精準施策奠定堅實基礎。
“謀在前”絕不是找理由、“撂挑子”,而是講節奏、重章法,以確定性的準備應對不確定的挑戰。不謀全局者,不足謀一域。必須胸懷大局、把握大勢,應當加強前瞻性思考、系統性謀劃、戰略性布局,綜合考慮全過程、各方面要素,既立足本地、又著眼全域,既立足當下、又著眼長遠,做到因勢而謀、應勢而動、順勢而為。當然,“謀”不可無限推延,“決”更需把握火候。若是“謀而不決”,則會陷入無休止論證而貽誤時機;若是“決而不謀”,可能因一時沖動而盲目決策。必須把握好“時、度、效”,辯證處理好“快與慢”、“急與緩”的關系,在奮斗中保持冷靜思考的自覺,于紛繁中堅守專注謀劃的定力,情況明朗、思路清晰的,就果斷決策、爭取主動;方向未明、意見不一的,則審慎研究、充分論證,力爭在“山重水復”中找到“柳暗花明”,從“懸而未決”邁向“水落石出”。
謀定后動,基礎在“謀”,落腳在“動”。一旦“看準了”,便得“抓緊干”。應抓住一切有利時機,利用一切有利條件,不只滿足于謀定而后動,更要追求謀定而快動,以“時不我待、只爭朝夕”的勁頭,搶時間、趕進度,真抓實干、擔當作為,不斷積小勝為大勝。必須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,注重實效、追求實績,始終秉持“一竿子插到底”的魄力和“一張藍圖繪到底”的韌勁,對認定的事緊盯不放,對定下的事持之以恒,對已干的事一抓到底,努力創造經得起歷史、實踐和人民檢驗的業績。
(鹽城市委組織部 王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