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的《關于加強和改進城市基層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》,對加強和改進城市基層黨建提出了新的要求、辦法和舉措,這一系列為城市基層治理“鑄魂賦能”的重大部署,必將對改進城市基層治理產生強大推動作用。
城市基層黨組織是黨在城市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,加強城市基層黨建,重要性不言而喻。應該說,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總體是好的,在夯實黨在城市的執政基礎中發揮了重要作用。然而,隨著經濟社會發展,我國城市的社會結構、生產方式和組織形態發生了深刻變化,對加強和改進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。比如,城鄉二元體制逐漸打破后,大量流動人口涌入城市,城市建設管理短板凸顯,新的社會矛盾增多,城市基層黨建面臨流動人口“加盟”的新課題。再如,隨著改革的深入,新的經濟和社會組織大量涌現,新經濟新業態改變城市傳統社會格局,許多“單位人”成為“社區人”,“街道社區黨建”如何變身“城市基層黨建”面臨新挑戰。又如,進入新時代,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出許多新要求,群眾利益訴求日漸多元,黨建工作面臨群眾要求水漲船高的新形勢。這些,都對加強和改進城市基層黨建給出了新的“考卷”。
近年來,全國各地就加強城市基層黨建開展了積極的探索,積累了一些成功經驗。針對首都治理難題,北京探索實施了黨建引領“街鄉吹哨、部門報到”改革;上海堅持人往基層走、錢往基層投、政策向基層傾斜,將各個部門支持社區的政策、資金、項目整合起來,由社區黨組織統籌使用;面對基層治理難題,江蘇南京積極推進“紅色物業”建設,強化黨建引領物業管理工作,將黨組織向居民小區延伸;推動街道明責賦權擴能,青島市在市南區實施了“大部門制”改革,將街道10余個內設機構整合為5個辦公室,取消街道承擔的招商引資等工作任務;浙江杭州規范20多個行業系統與屬地黨建責任,將一個個“黨建孤島”串聯成“黨建高地”,把城市基層黨建由街道社區黨組織的“獨角戲”逐步變成城市各領域黨組織的“大合唱”。這些既有個性又具共性、既有符合當地實際又不乏面上指導意義的探索,為加強和改進城市基層黨建提供了有益借鑒。
不難看出,這次出臺的《意見》,廣泛吸收各地試點經驗,提出了諸如“直轄市、副省級城市、省會城市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較高的城市,應當全面取消街道承擔的招商引資、協稅護稅等工作任務”“依法確定社區工作事項,上級部門不得把自己職責內的工作轉嫁給社區”等極具現實針對性的政策舉措,在加強和改進城市基層黨建,既給出了“任務書”,又提供了“路線圖”;既提出了問題,又提供了思路;既給了壓力,又給了出路。為城市基層治理“鑄魂賦能”,就是要按照《意見》要求,把街道社區黨組織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,不斷增強城市基層黨建整體效應,提升黨組織領導基層治理水平。說到底,就是要強化街道社區黨組織領導作用,把以黨建引領基層治理作為做好城市工作的重要抓手。
街道社區看似“行政末端”,實為“治理樞紐”。街道社區黨建工作做得怎么樣,黨在城市執政基礎就怎么樣。深入實施《關于加強和改進城市基層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》,既是中央的要求,也是時代的必然,更是城市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機遇。只要抓住機遇,把《意見》領會好、理解透、實施好,充分釋放政策舉措的紅利效應,城市基層黨建工作就一定能夠展現新面貌,煥發新氣象。
(劉慶傳 交匯點記者)